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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 林墨的惊天手段(二合一大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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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开局误认吕布为岳父第一百一十八 林墨的惊天手段(二合一大章):准备有声小说在线收听

仅仅是一眼,钟迪和身后九位大儒就呆住了。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好诗啊,尤其是开头这句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堪称是激荡人心,年轻人的雄心万丈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仅仅是这一首诗,就不输给观沧海了,钟迪觉得,今天的榜首诗魁花落谁家,怕是要再商量了。

不对!

还有九十八首!

已经年近七旬的钟迪艰难的挪动着步子走向其他的屏风。

在场的士子不由有些狐疑起来,为什么看钟老的表情有些不对啊。

不止是钟老,其他大儒的神情也很古怪。

莫不是

众人立刻靠了过去。

就连吕布都忍不住从点将台上跳了下来,找到一处屏风端详了起来。

乔想去凑热闹,却被大乔的眼神拒绝了。

她们此来只是为了换得自由身,其他的事情,不必管太多,这是老父亲临别时特意交代过的。

“生当做豪杰,死亦为鬼雄”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一时间,整个校场之上,四处都是诗歌的朗读声,再听不得半点议论声了。

他们,好像忘了惊讶,忘了夸奖,忘了诗会,全副身心都投入到诗中所描绘的风光、感情和心绪中去了。

就连最狂傲的杨修和庞统都对此不能自拔。

那九十九面屏风,像是有魔力一样把所有人都吸引住了。

终于,在足足一个时辰后,钟迪引领的九位大儒,把所有屏风上的诗句都看完了。

他们表情凝重,不动声色,慢慢的朝着点将台走去。

十位大儒的身影,也牵动着在场士子的心。

尽管,他们都知道结果出来了,莫说是在场之人,就是天下士人绑一起也不可能有人能动摇林墨头魁的位置了。

可是,他们还是更愿意听到钟迪喊出最终的结果。

“天下才华共一石,林允文独占八斗,世人共分两斗!”

当钟迪把话喊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沉默了。

他不是喊出林墨是诗魁,而是给出了如此惊世骇俗的盛誉,这就等同于把林墨推到了天下文人墨客的扛纛人位置。

可是

他说错了吗?

好像也没有啊。

这九十九首诗,哪一首不是可以经久传唱、流芳百世的绝句?

什么叫诗?这才叫诗啊,昨天我们做的那些算什么,简直是班门弄斧的献丑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林允文可是在一夜之间成诗九十九,惊才绝艳,千古第一人呐。

说是占了八斗之才不过分,当真不过分。

杨修心里无能狂怒,不是说他是个不识字的贱民吗,怎么可能!

亲眼所见,却又不得不承认,这九十九首诗随便挑出一首都是碾压自己的存在。

徐庶抵着下巴抿着嘴,所以,这就是他林允文的最终目的?

把诗魁夺得手,再以此拉拢天下寒门,培养出自己的势力,甚至是让世家豪门侧目而动心。

确实高明,高明啊。

这才像我认知里的林允文。

徐庶心动了,他觉得,这样的人,这样的主,还是值得自己辅佐的。

“嘿嘿,我女婿,林允文是我女婿”吕布笑的合不拢嘴啊,不断的跟那些士人们强调着林墨的身份。

是的,吕布很兴奋,比当攻下广陵和庐江还要高兴。

一直被人所诟病的边陲流民身份是他的郁结,好似难登大雅之堂一般。

可是,可是啊,我找了个女婿,竟然被大儒钟迪称之为独享天下八斗才华的人,光宗耀祖了,光宗耀祖啊!

吕布的眼眶,竟然湿润了

他是真的很高兴,而这种高兴,不像是夺得城池的一时兴奋,像是把多年积压在心里的恶气,一口出了个尽。

允文这臭子,跟玲儿去骑马为何不骑赤兔,万一摔伤了怎么好,不行,见到他要骂上几句。

“兰陵侯为何不到场?”

终于,有人问起了这个问题。

“是啊,他可是诗魁,才高八斗之人,听说还不到弱冠之年,请温侯让他出来,好让我们也见一见啊。”

“在下颍川陈进,请见兰陵侯。”

“请见兰陵侯!”

这一声声的吆喝下,吕布终于感觉到自己东道主的身份被众人记起来了,这些酸臭腐儒,前两日对我视而不见这会就礼貌的不行了。

还得是我女婿呀。

“行行行,我这便派人去传他。”吕布很自豪的一挥手。

好似在这一刻,诗会的氛围才算真正的高涨了起来。

人们似乎也终于反应过来,钟迪说的不仅没有夸大,应该还低了一些。

因为,林墨他从来就不是以诗文见长,他是一个百年难遇的兵法奇才啊。

尤其是火烧安丰县一役,身在彭城,却能助刘备破敌,当真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呀。

派去请人的军士还没来得及跑出校场,入口处便走来一人。

那人身一袭白色儒袍,湛青色的辔头尽显儒雅,腰间挂着一柄宝剑,身后披风猎猎作响,端的是一副周游天下的游侠装扮。

白袍少年行至演武场中间,朝着点将台上的诸位大儒抱拳拱手,“晚辈林墨林允文,见过各位先生!”

周遭是一张张呆滞的脸。

他就是林墨?

兰陵侯林墨?

当真是年少有为,无论是风度、才华,俱是当时一流。

远处的大乔也忍不住歪着脑袋打量着林墨,风度翩翩的少年,才高八斗的诗文,无往不利的战绩,堪为当世第一人啊。

本就清冷的大乔感觉到芳心摇曳了。

乔也眨巴着眼睛,心里忍不住嘀咕,江南才子无论是才华、名气还是样貌,都远不及此人。

由于大乔都本能的朝着林墨的位置走动了两步,这个举动被不少士子看在眼里,心里在呐喊。

可恶啊,要是站在台上的人是我该多好,不仅一举成名天下知,还能赢得美人芳心,必为千古佳话呀!

莫说是他们,就算是吕布,心里也在感慨,允文啊,你这臭子今日可比我当年虎牢关一战还要威风八面。

“好,好,一表人才,温文尔雅,英雄出少年啊。”钟迪点了点头。

“敢问先生,晚辈可算得上是此次诗会的诗魁?”林墨依旧抱拳,朗声喊道。

庞统心里冷嗤了一声,装上了是吧,还要再强调一次?

“当然!你一夜成诗九十九,每一首都足以传唱,诗魁,实至名归。”钟迪给出了回复。

“多谢先生,不过”

众人凝神屏息,出神的看着林墨,“实际是作品一百,而非九十九,请允许晚辈将最后一部作品当众朗读,若是先生们觉得此篇也算佳作,这诗魁才算实至名归。”

“噢?”

这下,十位大儒又来了兴致了,“还有佳作?快快读来!”

方才的九十九首,已经是让大家觉得心中意气激荡,有年老者也生出万丈雄心。

这压箱底的最后一首,必然是要比先前那九十九首更为出彩,否则他不会选择在这种时候要求当众读初。

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

不仅仅是钟迪等十位大贤,就是在场的士人们也觉得肯定是如此,不由都伸长了脖子,咽着口水,静待林墨。

“不过,我这不是诗,而是一篇檄文。”

“檄文?”

众人没等来佳作,却只等来这么一句话,不免有些茫然。

要知道,檄文可是用于晓谕、征召、声讨等的文书,理论上来说,这种载体不可能出现比刚才那些诗句还出彩的地方才对。

可他是林允文啊,独享天下八斗才华的男人,士人们愿意相信,便是急促的催道:“说好了题材不限,诗词歌赋皆可,檄文也算了,请兰陵侯速速念读!”

好。

要的就是你们这句话。

林墨缓缓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后,猛然睁开,朗声呐喊:

“盖闻明主图危以制变,忠臣虑难以立权。是以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立非常之功

司空曹操,祖父中常侍腾,与左悺、徐璜并作妖孽,饕餮放横,伤化虐民;父嵩,乞匄携养,因赃假位,舆金辇璧,输货权门,窃盗鼎司,倾覆重器

其得操首者,封五千户侯,赏钱五千万。部曲偏裨将校诸吏降者,勿有所问。广宣恩信,班扬符赏,布告天下,咸使知圣朝有拘迫之难。如律令!”

这本是陈琳的讨贼檄文,被林墨一口气背诵完后,整个校场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除了风声,再无其他。

所有人都瞪大眼睛看着林墨,不知所措

这这这

这是在声讨曹操吗?

这是要攻打曹操吗?

不愧是才高八斗的林允文啊,檄文里把曹操骂的是狗血淋头,可偏偏整篇檄文又彰显一股霸气,必是可以传扬海内外的绝世精品啊。

徐庶踉跄着后退了两步,再看林墨的时候,眼神里不见方才的钦佩俱是惊恐和畏惧。

此等权谋心术,此等城府算计,惊天手段,惊天手段啊!

他终于明白林墨到底想干什么了。

这诗会从头到尾就是个由头而已,他真正要做的,就是当着众人的面念出这篇讨贼檄文。

先是用九十九首诗坐定诗魁的位置,最后的讨贼檄文就成为了压倒其他作品的首席。

试想,众人若是认准了他是诗魁,就代表着赞同他的檄文,自然而然是要遵照檄文里的内容一并声讨曹操。

这分明是逼着大家跟他一起讨逆曹操啊。

天呐,此人徐庶咽了咽口水,只觉得头皮发麻,脑袋发颤,甚至想不到该用什么词汇去描述林墨。

一个不到弱冠之年的人,竟然用心如此之深。

终于明白为什么吕布能崛起如此之快了,谁得此人辅佐,必成千秋大业啊!

如果说,一开始的徐庶还有些犹豫,那么到这一刻开始,他是不会离开徐州了。

吕布,就是他要辅佐的人。

不因为吕布,只因为林墨。

无论是司马徽、诸葛亮还是庞统等人,包括他所熟知的颍川俊杰,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他生出恐惧的心里。

这天下,不是归于他,还能归于谁。

“还走吗?”徐庶看向一旁的庞统,发现他也呆滞了,连酒从葫芦口倾斜而出也浑然不察。

“走马上就走。”

庞统掉头便离开,然后折返回来声道:“此人太过危险,用心歹毒,留在吕布营中,只恐迟早会”

徐庶嘴角抽了抽,讪笑着问道:“那你就不怕将来在战场上遇见他?”

庞统呆立了一会,明显是有一阵心悸,随后不屑道:“战场之上,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况且,就算要投吕布,且看他能否战胜曹操,我再做权衡。”

庞统跟徐庶终归是不一样的。

他需要考虑庞家的利益,如果搭上的是一艘沉船,那不仅是自己的才华被埋没,连带着家族也可能被其他三家吞并的。

谨慎,是永远不会错的。

徐庶没有这些担忧,亲眼见识到了林墨的手段,他已是心悦诚服。

不走了!

(麻烦各位把16章订阅一下呀,为啥跟17差这么多的,均订都被拉下来了)

各位是不是很反感开车,是的话我就不写那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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