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你是在教我做事?(求追读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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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皮县审讯室。
温晓敏在进行审讯,欧川在记笔录。
这个犯罪嫌疑人李大贵,在温晓敏说他犯强尖罪以后,就有点失控了,开始挣扎几下,接着就开始自言自语地骂人,甚至攻击侮辱温晓敏。
说的话真的超级难听,欧川一个男都觉得恶心。
“女人就是那德行。”
“爽了就翻脸。”
“你个老处女,以后也是被人”
“”
真的,这种人,很不礼貌,欧川要是温晓敏,真的可能跳起来给他一拳,不过自己只是一个书记员,依然专心地记笔录,这个家伙骂人也是一字不漏。
温晓敏此刻也是十分的愤怒,脸若冰霜,整个人已经处于了一种火山爆发的状态。
她还没遇到过这样的人渣。
“啪!”
温晓敏一拍桌子。
把正在写笔录的在欧川都吓了一跳。
她用一种发狠的话盯住这个李大贵:“李大贵,我警告你,给我老实点,现在女生身上有明显的淤伤痕迹,而且下体也是有出血,体内也有你的惊液,这些都可以证明了你是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行和她发生关系,现在你的犯罪事实十分的清楚,就算你狡辩也没用,一样不影响你的定罪,我来只是确认事情的过程,还有看看你本人的态度,如果你是这个态度,那我会建议加重处罚。”
李大贵有点癫狂,一脸的自豪:“淤伤痕迹,那是大家情趣,s懂不懂老处女,什么出血,那是因为我太牛逼”
我草,还给他装了个逼。
温晓敏不为所动,狠狠地回答:“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报警,并不影响事情判断,你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你现在依然没有认识错误,而且死不悔改,你就等着坐牢吧。”
欧川听到这里,笔录停顿了一下,不敢乱写了,因为温晓敏这几句话,其实有一点过了,违背了一个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还不是罪犯的原则。
温晓敏明显已经把他当成是一个罪犯在审讯了。
完全没有听犯罪嫌疑人的辩解。
其实作为一个检察官,无论犯罪嫌疑人怎么态度不好,或者是案情怎么清楚明了,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判决之前,他都只是犯罪嫌疑人,你不能对其进行定性。
你必须抱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去审视一个案件。
如果对方有律师存在话,那真的可能会被反咬一口了。
后面的审讯,两人也是扯皮了。
完全沟通不了。
纯属浪费时间
从看守所出来。
两人开车回去。
车内十分的沉默。
温晓敏好像被犯罪嫌疑人气到了,紧咬下唇,眼神凌厉,胸脯剧烈抖动,开车都飞起来,似乎这样能把满腔的愤怒发泄出去,不过警车无所谓了,也没有任何超速的说法。
欧川不说话,一是不敢惹她。
第二个是在思考这个案例。
通过刚才的审讯。
欧川对于案情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大概就是这样:
这个李大贵(犯罪嫌疑人)在上认识了一个女友冯梅(受害人),两人聊得两个多月,聊得很是火热,话题也是很露骨,各种裸照什么的,然后有一天就约了在某奶茶店见面。
两人在奶茶店聊了大概两个时,于是乎就去开房了。
之后
警方接到案子,马上对冯梅进行了体检,于是马上就把犯罪嫌疑人李大贵带回了警局,经过审讯调查后,交给到了检察院,进入了审查逮捕的阶段。
欧川前世当刑辩律师的时候,也曾经接过的类似案子,对于此类案子了解很深,也觉得很是复杂。
法条规定,判断是否有罪,在于是否违背女性意愿,对此也有几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观点就是反抗说,主要看女性是否反抗,反抗的激烈程度。
第二种是强制说,主要看男性行为是否为暴力,暴力分为行为上的暴力和心理上的压迫。
第三种则是行为人目的说,该说看行为人目的是否是强尖,目的是冲着强尖去,就算女性不反抗,也会视为是强尖。
第四种是不同意说,则女性如果是明确表示不同意的,则为强尖,如果女性同意,或者或者是躺平为一个死鱼的状态,都不能认定为强尖。
从客观的角度,这个案子,以警方现在掌握的证据,还有证人的供词,是完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李大贵的强尖罪,如果给欧川来当李大贵的辩护律师,自己也有百分之90的信心打赢这场官司,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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