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去清风镇(1/2)
农家种田:我有一座物资回收空间第47章 去清风镇:准备有声小说在线收听
整个过程极其顺利,这个施工队大概有四十人出头,最终有三十几人买了自己制作的冰雪冷元子。
而且但凡吃了,没有一个不操着地道的青州话说好的。
这帮人一边儿吃还嘴里一个劲儿念叨,明天一定要来,老板肯定发财的话。
当然,也有没买的,叶琛仔细观察了一些,没买的人年纪一般偏大,家庭负担会重一些,不舍的花钱很正常。
大壮和三壮在一边儿,跟着忙着收钱,洗碗,头上的汗淋淋的,一句苦也不说。
叶琛瞅了眼保温桶里面,起码还剩下六七十碗货。
这里面肯定不好卖了,得跟游击队一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叶琛思索着下一个目标是哪里。
老大和老三抱着盆,小心翼翼地数着钱,每二十个,便用草绳穿起来。
大壮拉了拉叶琛的袖子,小心翼翼道,“爹,将近一百文钱啊,这挣钱怎么那么容易!”
三壮也是一脸的匪夷所思,认真的数着手里的钱,挠着头说道:“抗一天沙袋才挣不到三十文钱,咱们这一会儿就顶上三个壮劳力了。爹,咱们家要发财了啊!”
叶琛忍不住摇摇头。
这两个小子,能不能收起他们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做生意本来就是高风险,高收益。
就拿上工来说,踏踏实实虽然挣得少,但是保证一天能挣个二三十文。
但是做生意可就未必了,来钱虽然快,但是也有极大的可能血本无归。
叶琛故意吓唬两个小子说道:“咱们的货品里,加了白砂糖呢,成本高着呢,还有这些碗、勺子也是花钱买的,还没回本呢,你哥俩高兴个啥劲儿?”
听叶琛这么一说,哥俩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哥俩默默地计算着成本,掰着手指头,算来算去也算不到啥时候才能挣钱。
叶琛将货品收拾起来,“走,咱先去吃点东西,爹考虑考虑下一站去哪儿。”
大壮主动负担起挑担子的工作,三壮怀里揣着钱,这个时候,看谁都像是贼,生怕一天的劳动所得打了水漂。
市集上人虽然少了很多,但是依然有很多买饭的摊子。
叶琛几人煎饼摊子坐了下来。
叶三壮习惯性地拉着叶琛的袖子,“爹,出来挣钱不容易,我吃杂粮的煎饼就行,也不用给我卷大葱,我就着水将就将就就可以了。”
叶琛知道这傻小子心里想的,眼前这煎饼可不便宜,最便宜的杂粮煎饼都要三文钱一张,快赶上一碗冰雪冷元子了。
大壮也在一旁看得直摇头,“爹,咱们回去吃吧,我婆姨手巧着咧,咱回家吃她做的。”
“让你们吃就吃,老板加两个鸡蛋。”叶琛大大方方地将铜钱递了过去,对两个儿子说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咱们是出来挣钱的,不吃饱了,喝足了,哪里有力气。”
大壮和三壮只好老实地坐下来。
老板很快便将面糊摊在煎饼锅上,抹了点油,手中木铲一转,煎饼就开始有了七八分模样。
老板还拿出两个鸡蛋示意了一下,叶琛点点头,老板用手里的木铲一敲,鸡蛋落在香葱叶上,便开始了又一次的旋转。
两个孩子肯定没看过这稀罕物件,看得直流口水。
很快一份煎饼出锅,叶琛递给大壮,大壮又很自觉地递给三壮,“老三,你先吃,正长个子呢。”
老三也不客气,风卷残地吃了起来,连人家支的小桌上的腌野菜也给人家吃得一干二净。
老大的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大嘴一张,便将人家那略微有些发硬的煎饼吃进去了四分之一,跟小老虎一样。
叶琛有些不忍直视,这场面太吓人了。
哪有吃一个煎饼,干掉人家小半碗腌野菜的。
老板笑眯眯地说道:“你们也是赶大集的,好吃以后就常来。”
叶琛喝了口热水,这冰雪冷元子虽然好,但是却不能多吃,吃多了对脾胃不好。
听老板开口,叶琛放下手里的碗,对老板说道:“大嫂,咱们镇有勾栏之地吗?”
“啥叫勾栏,我听说刘财主家,有牛栏。”
叶琛摇摇头,太文雅了,老板没听懂。
叶琛赶忙解释道:“大嫂,您误会了,不是牛栏,是青楼,您明白了吗?”
别看大嫂年纪大了,还是个热心肠。
连忙摆摆手,“大兄弟,大嫂看你跟我一样,是做小本生意的,也不容易。大嫂劝你收收心。可不敢想那种地方,别说是青楼了,便是暗门子里的扛刀姑娘也不是咱们这种寒门小户花费得起的。”
“大嫂,你别误会……”叶琛一脸尴尬,他意识到,大嫂将他当成买春的积极青年了。
大嫂却不管那么多,喋喋不休道:“大兄弟,你看看你这俩娃,年纪都不大,你要是真的有闲钱,送到镇上的西墅草堂读两年书,起码出来也能混个算账先生,再不济也能跑个堂啥的,总比跟着咱们风里来,雨里去要强。”
叶琛知道,自己不能在解释了,越解释这玩意越解释不清。
当下,便顺着大嫂说道:“咱们镇还有草堂呢?”
大嫂自豪道:“那可不,咱们镇的西墅草堂还出过举人老爷呢,只不过这两年,教书先生年纪大了,来这里读书的人少了许多。”
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大兄弟,我看你这俩娃都挺灵性,你要是真舍得下血本,就将孩子送去隔壁镇的清风书院,那是个大草堂,没准儿努力几年,还能考个举人光宗耀祖呢。”
叶琛恍惚间觉得有些不对,这个时空似乎跟史书中的不太一样。
因为唐朝和周朝两朝,科举制度并不是非常完善,举人这东西虽然有,但只要进京考试就可以称举人,他是一次性的。
而且他还听乡亲们提起过童生两个字,这应该是明清才有的名字。
所以叶琛有些迷糊,这历史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
那大嫂见叶琛陷入沉思,以为他是动了心思,一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薄纸,递了过来,“大兄弟,这是清风书院的邀请函,我家狗儿就在里面读书嘞,你要是去读书,我家狗儿可以减免半个月的学费。”
叶琛:“……”
我说您老人家怎么这么热情,原来有这么朴实无华的拉新姿势。
叶琛隐隐约约记得,温华那小子好像就在隔壁镇的清风书院读书。
心中好奇,便接过邀请函,开口问道:“大嫂,从这里去清风镇要多久?”
那大嫂一听,顿时脸上笑出了花,“这大兄弟一看就是聪明人,听劝,这清风镇离着咱们镇不远,走路也就半个多时辰。记得若是报名,拿着我给的邀请函,可以便宜五十文钱呢。”
叶琛谢过老板,拿出铜钱付了饭钱,然后带着俩儿子,直奔清风镇。
兴许是中午水喝得多了,大壮走起路来,竟然有些摇摇晃晃的,老三手里提着钢棒,左右侦查,搞得叶琛觉得自己要是再弄匹白马,都可以当王子,不对,都可以当和尚了。
不过吃饱喝足,还是有好处的。
虽然没坐车,也很快便抵达了清风镇。
只是看了一眼,叶琛就感觉到了清风镇和朐临镇的区别。
人家镇上的人口密度比他们那里强太多了,而且他们这里的河并未干涸,上面有小船来回运输货物,估计码头的人应该不少。
俩娃左顾右盼,感觉一双招子都不够用了。
第一次见到那么繁华的场景,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们感觉很好奇。
叶琛带着儿子穿梭在街头之上,他习惯性的先看粮食铺子,招牌上的价格并不便宜,粟米又涨了大概十二文钱,排队买粮食的人很多。
至于白面和粳米没有摆出来卖,估计小老百姓也吃不起。
叶琛一扭头,就见粮食店不远处,各种头上插标的。
有卖身葬父的的孩子,年纪看起来跟三壮差不多。
有父母活不下去,准备卖女儿的,那小闺女看起来,七八岁的年纪,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不过洗的很干净,身子饿的跟火柴棍似得,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一脸恐惧的看着过往的人群。apbiqμνne
最让叶琛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个卖身救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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